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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处罚工作法”凸显了王庄煤矿管理中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发布时间:2016-08-26 16:44:00  浏览次数:
       长治潞安集团王庄煤矿开展了“企业文化创新活动”以来,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企业文化创新项目申报、项目培育等。目前这些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创新亮点,其中综采二队推行的“零处罚工作法”就是其中一项非常有价值的创新。“零处罚工作法”是在6S管理推行过程中通过对员工实行“考核抵押”,以促进员工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一种人性化创新管理方法。自2011年推行以来,得到了广大员工的一致认可。
  
  所谓“零处罚工作法”,不是取消处罚,而是将本单位6S巡查人员对员工违章行为考核力度在30分(相当于70元)以上的扣分作为“违规抵押金”的形式进行考核。自处罚发生后,以三个月为一个循环,根据员工自己的行为表现,第一个月返还20%,第二个月返还30%,第三个月返还50%,每月月底执行,从而实现“零处罚”。 不论是处罚还是返还,全部在严格的“以分计资”大环境下执行,不允许出现截留的“小金库”。矿有关业务科室的考核、社会行为考核、内部市场收购等,不论考核多少均不参与返还。违规行为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如他人或自己人身与集体财产受到损害等的处罚不予返还。
 
  该队以巡查卡、员工当日汇总B卡及月度奖惩明细作为原始运行依据;岗前仪式上对符合返还条件的考核进行公示,并录入网络系统,月度自动汇总;凡是符合返还条件的考核,就按照规定比例返还到员工工资当中。另外,该队仲裁组还专门增设了“意见箱”,员工对任何一次考核或返还不服,可以通过“意见箱”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组成员必须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给出处理结果,并给予公示。
 
  在返还周期内,同样或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则停止返还;返还周期内若有其他违章行为发生,本次返还当月停止,并在下个月返还时重新开始循环,到3个月一循环结束为止。比如,刘某1月份因违规被处罚100分,2-4月份成为返还期,如果本人在2月份没有违规行为,当月返还他20分,三月份出现了同样违规现象,那么本次处罚就停止返还,他被处罚的100元只能返还20元;但如果三月份出现了其它违规现象,当月就不予返还,在4月份没有违规时,仍按20%的比例进行返还,四月份完后一循环结束,这样刘某就只能得到本金40元。依次类推,如果他前两个月表现正常,就能返还50%,即50元本金;这三个月表现良好,100元现金就完璧归赵。这样就形成了自我约束机制,通过利益驱动促使员工管好自己,潜移默化,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到今年2月份为止,“零处罚工作法”运行时间已有7个月时间,该队参与返还的考核问题共有538条;其中前三个月占了313条,以后每个月逐渐成递减趋势,预期的成效得到了充分的显现。

        “零处罚工作法”凸显了王庄煤矿管理中的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核心,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让企业文化深入人心,和谐发展的局面得到了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