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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煤矿爆炸 政府相关监管负责人被停职
发布时间:2016-12-05 08:50:47  浏览次数:
       12月4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12月3日21时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率工作组紧急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公司“12?03”事故现场,会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指导人员搜救和事故处置等工作。
 
       杨焕宁要求,要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要多渠道交叉核实,尽快核准下井、升井及伤亡人数;要紧急调集医疗力量,全力救治受伤人员,争取最佳救治效果;要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提取、固定现场证据,依法控制相关责任人员,倒查深究监督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负责赤峰煤矿地方安全监管和国家监察的主要负责人要停职检查,依据事故调查结论依法依规做出处理;赤峰市要组织力量做好事故单位和伤亡人员亲属的稳定安抚工作,维护当地社会稳定;自治区政府要迅速组织事故情况的新闻发布,客观正确地引导舆论。
 
       杨焕宁指出,近日重庆永川、黑龙江七台河、内蒙古赤峰等地接连发生重大以上煤矿安全事故,暴露出当前一些煤炭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等严重问题,也反映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各地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立即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调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煤矿包括已经停产停工煤矿进行全面彻底的大检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杀回马枪等方式,确保组织到位、力量到位、检查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凡是煤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关闭。
 
       杨焕宁要求,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排查治理和监管,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心理,决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