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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厅:加强两节期间井下民爆物品管理、遏制民爆事故发生
发布时间:2017-01-05 09:29:17  浏览次数: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庆、黑龙江、内蒙古、湖北等地相继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针对全国煤矿特重大事故呈现反弹态势做出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省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井下民爆事故发生,省厅就“两节”期间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责任

在进入四季度以来,部分地区接连发生多起煤矿较大以上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统筹力量,明确分工,有序组织,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两节”期间民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民爆事故发生。

二、深入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

各煤矿企业要强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管理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细致的大排查,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真正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要配足力量,精心安排,积极动员部署,按照“严执法、重实效、防事故、保安全”的要求,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煤矿企业,确保“两节”期间民爆管理安全可靠。

三、严格执法,严肃追责

各级检查组要不徇私情、动真碰硬,对煤矿违章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发现有重大民爆隐患的煤矿企业要依法停止使用民爆物品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煤矿制定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结果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大排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通报批评。对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作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应急值守方案,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规范和加强煤矿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信息渠道畅通完好,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同时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报告、启动预案、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山西煤炭工业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