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要紧密结合各煤矿瓦斯赋存及地质条件情况,积极采取优化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改进瓦斯抽采工艺、提高瓦斯抽采能力、延长煤层预抽时间等替代措施,取消矿井专用排瓦斯巷。
(一)密切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各煤矿企业要针对矿井实际,坚持“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原则,结合矿井采掘部署及采煤工艺,对煤层的瓦斯赋存及涌出来源等情况详细分析,选择合理有效的工作面通风系统和抽采工艺,科学制定专用排瓦斯巷整改方案,方案要重点考虑取消专用排瓦斯巷后解决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的有效措施和解决办法,确保瓦斯治理效果达到规程要求。
(二)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分类实施。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整改方案,抓好落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于已布置专用排瓦斯巷正在回采的工作面,在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将专用排瓦斯巷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并同步实施其他措施落实整改;对于已设计或布置专用排瓦斯巷但未开采的工作面,要及时修改设计,从设计源头上整改,并按照设计实施代替专用排瓦斯巷的安全工程,确保工作面开采前完成整改工程,满足工作面安全生产需要。
(三) 开展科技攻关,解决瓦斯治理难题。各煤矿企业针对专用排瓦斯巷整改遇到的难题,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攻关,探索取消专用排瓦斯巷后工作面瓦斯治理的新途径、新技术,并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瓦斯治理经验,完善瓦斯治理措施,有效解决瓦斯治理难题。
(四)加快整改进度,严格开展验收。各煤矿要按照新规程和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面逐个排出工期,组织队伍,加快实施进度。整改完成后,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煤矿主体企业逐矿逐面开展验收。凡是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达标的,一律不准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