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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煤炭局:要在全市煤矿开展劳动用工检查,检查分三个阶段,进来看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18-06-15 11:22:14  浏览次数: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文件

并煤人发〔2018〕128号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煤炭(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加强全市煤矿企业职工劳动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用工管理,推动煤矿企业落实用工主体责任,促进煤矿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按照省煤炭工业厅要求,市煤炭工业局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决定在全市煤矿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

检查范围:全市所监管煤矿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照《山西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暂行规定》(晋煤劳发〔2013〕972号),落实用工主体责任,实行“五个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煤矿用工管理,实现“五个百分百”情况。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要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9号)精神,充分认识国务院、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重要性,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工作从2017年度开始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

(三)落实《关于加强煤矿生产效率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煤劳发〔2017〕542号)精神,高度重视生产效率统计工作,及时分析汇总和上报报表。每季度统计一次煤矿生产效率(原煤生产效率和全员效率)。

(四)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和解除终止全过程管理情况。

(五)煤矿从业人员年检和审核备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原煤生产人员全员准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规定落实和变招工为招生情况。

(七)煤矿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项目部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否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使用《工资支付登记卡》;是否实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分账管理制度;是否及时缴纳工伤保险。

(八)煤矿企业排查、调处用工引发矛盾纠纷,深化用工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情况。

(九)煤矿井下是否存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超定员组织生产、违规劳务承包、劳动组织管理混乱等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煤炭(安监)局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各单位方案于4月23日前报市局。

(二)第二阶段:检查阶段(4月23日至10月31日)

检查阶段分煤矿自查自整、市县全面检查两个环节,两个环节不分先后,同步开展。在此期间,省煤炭厅也将采取不同方式,对我市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煤矿自查自整环节。煤矿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市县全面检查环节。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煤炭(安监)局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同时要对煤矿自查自整阶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检查效果。市局也将通过组织联合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我市煤矿企业劳动用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三)第三阶段:巩固总结阶段(11月15日前)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煤炭(安监)局要对本次检查情况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填报相关表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市局将作为对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煤炭(安监)局和煤矿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规定和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加强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自查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严密组织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煤炭(安监)局和煤矿要严格落实煤矿用工监管责任和用工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周密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突出重点。在检查中,要抽调用工、基建、执法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企业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政策规定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煤炭(安监)局和煤矿要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广播电台、媒体杂志、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营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四)改进作风,务求实效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煤炭(安监)局要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到廉洁公正、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停工的停工,检查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和流于形式。

联系人:张云谦  贾润  成龙

邮 箱:mtjrsc503@163.com

内容来源:太原煤炭工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