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我们
在线留言

安全评价security

安全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安全要闻

省应急厅、省地方煤监局针对贵州瑞丰煤矿一氧化碳超限事故现提出以下要求:
发布时间:2021-01-22 09:55:08  浏览次数: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瑞丰煤矿一氧化碳超限事故的警示通报

 

 
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2021年1月19日,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瑞丰煤矿11204回风巷反掘工作面施工钻孔时,有毒有害气体涌出造成4人一氧化碳中毒,其中3人遇难、1人已送医院救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当前,正是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时期,也是临近春节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结合我省2019年6月3日山西保利平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6·3”一氧化碳中毒涉险事故,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要求,落实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和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高度重视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进一步加大煤矿风险辨识和管控力度,对可能存在的隐蔽致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井下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防治。一要强化通风系统管理。各煤矿企业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可靠,风量充足,坚决杜绝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二要强化现场关键作业环节管理。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重点强化启封密闭、瓦斯排放、打钻、地质构造异常区域、盲巷、烧焊等现场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施工作业场所必须经常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三要重点强化钻孔施工安全管控。各煤矿企业在施工瓦斯、探放水等钻孔时,要根据现场瓦斯地质条件提前编制钻孔施工措施,煤矿必须采用湿式钻孔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订完善措施,有效避免钻孔机械摩擦导致高温着火以及误穿采空区导致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泄露,引发着火窒息事故。
三、严格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各煤矿企业在施工瓦斯抽采钻孔、探放水钻孔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356号)要求,设置甲烷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各类气体检查监测仪器、仪表必须配齐配足,调校及时,监测准确;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地面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出现报警时,矿调度室必须立即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处置。
四、严格井下防灭火管理。各煤矿企业开采自燃和容易自燃的煤层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要求落实各项防灭火专项措施;井下发现自燃发火征兆,必须停止作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井下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存放,坚决杜绝火源、非许可仪器设备、非许用爆破材料、非阻燃材料入井。
五、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有毒有害气体防灾、减灾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定期不定期的专项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入井作业人员安全素质、自救互救及科学施救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请迅速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本地区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