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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散煤使用管理将更加严格
发布时间:2015-12-16 10:58:32  浏览次数:
       随着近日几次大范围严重雾霾的“袭击”,对雾霾成因的分析及治霾措施的讨论又一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而煤炭无疑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减少煤炭对大气污染的贡献显得更加紧迫。
 
       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宣传推广等原则,要求各地方根据上述原则进一步细化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商品煤质量不断提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大气环境的改善。
 
        加强散煤使用管理
 
        对比之前发布的《办法》,记者发现,《办法》中对商品煤质量的要求比《通知》宽泛很多,《通知》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对散煤使用的管理。
 
       《通知》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加强散煤使用管理,制定相关措施和标准,鼓励使用优质散煤,限制使用灰分≥16%、硫分≥1%的散煤。加大北方地区推广使用优质散煤力度,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鼓励地方制定散煤质量标准。
 
        对此,煤炭市场专家李廷认为,煤炭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商品煤灰分小于等于40%,硫分小于等于3%都是符合要求的,到了散煤用户这里却要求分别要小于16%和1%,这对于监管来说明显有难度。
 
        环保部12月8日发布通报称,在对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进行督查时发现,散煤污染问题在很多地方十分严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雾霾发生时实时源解析显示,燃煤污染来自小锅炉以及散煤燃烧等低矮面源污染,而这部分污染削减确实有难度。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两年,京津冀燃煤替代力度很大,淘汰小锅炉、集中供热、农村采暖燃煤替代一直是重点,成效也很显著。虽然当前煤价低迷,但各种补贴动辄就要十几亿,地方的压力不小。今后应在农村燃煤替代方面多措并举,比如推广高效炉灶,局部适宜地区试验煤改电或者煤改气。
 
        李廷则认为,雾霾一部分原因确实来自于散煤燃烧,减少散煤燃烧一方面应该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能力,另一方面则是加快城中村改造。
 
行政手段难以治本
 
       记者了解到,之前各个地方对于《办法》的落实差异比较大,并不是十分规范。而且在之前的一次商品煤抽查中,相关部门发现不合格的商品煤批次也比较多。
 
        多位煤炭市场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通知》对《办法》中提出的商品煤质量管理要求并没有做进一步的修正,除了加强对散煤的管理之外,主要提的是如何落实的问题,所以对煤炭市场暂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提出鼓励制定更严格的商品煤质量企业标准,算是对于商品煤在环保要求方面的进一步提高。”山西汾渭能源咨询煤炭分析师曾浩说。
 
       曾浩认为,《通知》发布后,商品煤质量管理得以加强,电厂的用煤成本就会提高,而且电价又面临下调。尽管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国家能源局于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政策,但是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难免会尽量使用质量稍差的煤来降低成本。这无疑增加了商品煤质量管理的难度。
 
       “所以,建立碳交易机制十分必要。”曾浩认为。有了碳交易机制,减少的排放量能换成钱,企业就会想方设法去减少排放量。如果企业使用优质煤,就能省钱,那企业自己就有了积极性。这就是用市场的手段代替行政的手段去调节市场。“现在靠行政手段来查、罚,能罚多少钱?可能还不及企业买高价优质煤花费的零头。”曾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