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我们
在线留言

安全评价security

安全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安全要闻

省煤炭厅王宇魁: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强化瓦斯防治,全面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6-05-17 12:40:00  浏览次数:
        近期,山西省煤矿瓦斯防治会议在并召开,本次会议进一步深化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瓦斯防治体系建设。山西省煤炭厅副厅长王宇魁在本次会议上做出了重要讲话。他指出:

一、认清形势,提振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特别是瓦斯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站在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提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度重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三去一补”,把去产能列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国发〔2016〕7号文件对全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3月31日、4月12日,国家发改委连续召开两次去产能专题会议,积极推进工作任务。
 
       前不久,省政府组织草拟了《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涵盖了涉及煤炭领域的方方面面,是我省实施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纲领和总部署。我省按照国家发改委电[2016]81号秘电的要求,省政府组织发改、煤炭等相关部门起草了《山西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初步方案》,后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已经上报了国家发改委。
 
       可以说,去产能既是稳定煤炭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更是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举措,通过依法淘汰关闭一批、减量重组一批、置换退出一批、依规核减一批、搁置延缓一批,减少矿井数量,降低煤炭产量,降低劳动强度,必将大大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
 
      (二)站在分析研判煤炭供需市场形势的角度,提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从全国来看:到2015年底,全国已有和在建的煤炭产能总规模为57亿吨,而去年全国煤炭消费量为39.6亿吨,供给与需求相比,过剩的矛盾十分突出。而且预判2016年全国煤炭市场供需形势,需求可能还将下降,进口的压力仍然较大,行业脱困的难度仍然很大,市场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从我省来看:从2011年5月以来,全省煤炭价格已经连续57个月下跌。从2014年7月以来,全省煤炭行业已经连续21个月整体亏损。今年一季度,全省煤炭行业亏损23.10亿元,同比增亏9.20亿元,亏损增长66.17%。
 
       综合分析研判省内外煤炭供需形势,行业内外已经形成共识:越是经济下行越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越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越要通过煤矿安全生产来保障煤炭经济发展。
 
      (三)站在吸取事故教训落实省政府要求的角度,提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同煤集团“3.23”同生安平煤业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是十分惨痛的,为吸取事故教训,省政府出台了“五项新措施”,按照新标准规范了全省煤矿的生产能力,强化了全省煤矿依法合规安全生产,使得全省煤炭行业坚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信心。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8号明电要求,一是全省所有煤矿严格按照276个工作日确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这样就能够有效避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确保企业安全有序生产。二是全省所有煤矿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日原则上不得安排生产,既降低了煤矿职工劳动强度,又稳定了煤矿企业一线职工的情绪。三是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所属的207座重组整合煤矿一律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停产停建整顿后,具备验收条件的,五大集团要按照要求严格组织验收,省政府将对重点对真控股、真投资、真管理的“三真”情况进行抽查,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四是对未经国家核准的16座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建设,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煤矿实施联合惩戒。五是省政府要组织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拒不停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和责任追究。要确保通过严格落实“五项新措施”,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积极的变化和影响。
 
      (四)站在正视瓦斯治理成效的角度,提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煤炭瓦斯治理是世界性难题,从山西煤炭开采历程来看,我省煤炭行业对瓦斯问题的认识越来越到位,对瓦斯防治的技术越来越成熟,做好瓦斯防治工作的信心也越来越足。特别是近几年来省政府对瓦斯治理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尤其是提出实施瓦斯全覆盖工程,进行瓦斯管路更换,对于全省瓦斯防治和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完成102.05亿m3、利用量完成57.12亿m3。  全省煤矿共发生安全事故33起、死亡77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079,瓦斯事故7起、死亡22人。百万吨死亡率、瓦斯抽采和利用量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整体安全形势非常不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煤矿瓦斯防治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与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煤炭行业的期望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去年我省共计发生7起瓦斯事故,死亡2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分别为21.21%、28.57%,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又占到全年瓦斯事故的71.4%、63.6%,这说明瓦斯仍然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而省属国有企业已经是全省煤矿事故的重灾区。3月6日吉林省白山市通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树镇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2人,我省同煤集团同生安平煤业公司3月23日发生事故已20人死亡,目前仍在处理当中,这些惨痛事故教训时刻给我们敲响警钟,煤矿安全、瓦斯防治始终是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的安全理念要永远坚持下去。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三个敬畏”和“三个越是”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对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杜绝盲目乐观情绪、麻痹松懈思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瓦斯事故。
 
       二、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强化瓦斯防治,全面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
 
      (一)全面加强煤矿瓦斯治理领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把瓦斯治理放在煤矿安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煤炭企业要保证瓦斯治理资金的投入,瓦斯防治的各种装备和培训也要到位,瓦斯治理机构和人员要配齐配足,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进行考核,把瓦斯治理职责层层分解,把瓦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矿井、区队、班组,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确保瓦斯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这里要强调一点,瓦斯治理是包括所有矿井在内的,绝不能厚此薄彼,抓西瓜丢芝麻,光知道抓高瓦斯和突出矿而忽视低瓦斯矿井。
 
      (二)切实抓好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作为我省十项重点工程之一,是省委省政府对于煤矿安全的一项重大决策,李小鹏省长和付建华副省长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企业根据要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抓好抓实,按期
     

 对于这项工作,我要提五点要求。一是全省煤矿要全面完善瓦斯抽采系统,硬件设施一定要到位。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全部建立地面瓦斯抽采系统,部分瓦斯矿井依靠通风无法解决的也要建立抽采系统。这是个硬指标,必须完成,没有商量的余地。二是保质保量完成瓦斯抽采管路改造工作。作为全省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的关键项目,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特别是小鹏省长的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好资金,年底前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改造工作,按期完不成改造的矿井一律停产。三是开展立体化抽采,做到应抽尽抽。特别是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如阳泉、晋城、吕梁、古交等地区,要根据规划要求从地面施工煤层气抽采井,结合“井下邻近层、采空区、本煤层、围岩”四个层位的高低负压抽采系统,实施综合立体化抽采,从根本上实现瓦斯分源治理与利用。四是真正落实“抽采不达标不生产”。矿井瓦斯抽采要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保持抽采达标煤量与开拓、准备及回采煤量“四量”平衡;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估评判体系,将瓦斯抽采达标作为确定煤矿生产能力的一项决定性指标,真正实现“以风定产、以抽定产、抽采不达标不生产”。五是进一步扩大瓦斯利用规模。“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从0.2元/立方米提高到0.3元/立方米,加上我省目前补贴的0.1元/立方米,煤层气的开发补贴将提高到0.4元/立方米。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向晋煤集团蓝焰公司学习,将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开展瓦斯利用,实现安全和效益的统一。
 
      (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均衡生产。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8号文件安排,省厅以晋煤行发[2016]267号文件重新公告了生产矿井的能力。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276个工作日组织生产,现有合规煤矿要按新的法定生产能力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是各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新能力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少用人环节。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矿井,要按规定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井下采掘面超出规定的要认真减下来,要严格按照新能力生产。尤其是集团公司的矿井,要坚决不打折扣地落实,典型的像同煤的塔山、同忻、麻家梁等产量大的矿,像晋煤的寺河矿、焦煤的沙曲矿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停的头面要停下来,该减产的要减产,切实做到“不合规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三是从今年开始,所有煤炭企业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对于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企业机械化连续供应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企业,可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弹性工作日制度,但应制定具体方案,集团公司向省厅,其它企业向当地市级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四)加强省属五大煤炭集团重组整合煤矿安全监管。2011年以来,我省煤矿发生的5起重大事故全部在重组整合煤矿,而且这5起事故中有3起发生在省属五大集团所属重组整合煤矿。同时,2015年全省发生的7起较大及以上事故中,有6起是省属五大煤炭集团所属煤矿发生的,其中4起在重组整合煤矿。整合煤矿成为国有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短板。如果这些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那么重特大事故将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为保证重组整合煤矿的安全生产,省厅给五大集团公司提出五个要求:一是五大集团所属各重组整合煤矿要深刻吸取同煤集团同生安平煤业“3·23”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全部停产停建整顿,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复工复产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二是立即开展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以三真(真控股、真投资、真管理)核查为重点,尤其是要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隐患进行重点整治,发现问题必须进行整改,隐患不消灭不得复工复建。三是加强人员素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井下一线作业人员,严格条件准入和资格审查,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四是严格控制矿井生产规模,实行减量化生产。对灾害严重的矿井按新标准和灾害严重情况重新进行能力确定,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和水害严重煤矿按合规能力的80%组织生产。五是要进一步减少主体企业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和模式,健全管理机构,提高安全管理效能,主体企业对重组整合煤矿的安全管理层级不得超过三级。
 
      (五)进一步强化煤与瓦斯突出鉴定管理和矿井升级工作。煤矿的瓦斯管理要敢于“戴帽子”,要严格进行瓦斯等级鉴定。一是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强化突出鉴定管理,坚决杜绝没有及时进行突出鉴定和应升级而未升级为突出矿井的现象。二是凡矿井开拓开采现状超出突出鉴定范围,或矿井发生瓦斯动力现象,或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煤层,必须立即开展煤与瓦斯突出鉴定。三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定期测定、收集瓦斯基础参数,建立瓦斯基本参数数据库,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和突出危险区域预测。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降低矿井瓦斯鉴定等级。四是对按照突出煤层管理或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的矿井,鼓励煤矿主动升级为突出矿井。在按突出矿井管理期间,必须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否则一律停产整顿。按突出管理和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矿井不愿主动升级为突出矿井且半年内未能完成鉴定工作的,一律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认定为突出矿井的,应当在确定为突出矿井之日起1年内完成矿井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
 
      (六)加大瓦斯防治的执法力度。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省属煤炭企业要强化源头管理,建立瓦斯防治督查督办制度,制订周密完善的专业执法检查计划,把瓦斯防治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以“查死角、堵漏洞、除隐患”为目标,加大对全省煤矿执法检查力度,对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有动力现象和强矿压显现的矿井,瓦斯涌出量大、煤尘爆炸指数高、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生产系统复杂、作业人员集中、开采年限长的矿井,实施有力高效的瓦斯治理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瓦斯隐患,或者瓦斯治理措施不配套、达不到瓦斯抽采规定标准、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矿井通风和监测监控等系统不完善的,要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拖延整改或瓦斯灾害严重,整改无望的煤矿要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近期,省厅已布置在3月到6月在全省开展一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另外省厅和山西煤监局还联合布置了在全省开展三个月的安全大检查。各市局、各省属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制定具体细致的工作方案,把隐患排查与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对所辖矿井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