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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省应急厅开始对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发布时间:2022-03-01 11:38:00  浏览次数: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培训 “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晋应急函〔2022〕21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推进会议要求,扎实推进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两个专项”工作)相关重点工作任务走深走实、如期完成,有效确保全省安全培训考试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期省厅将对各地“两个专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对照“两个专项”工作要求进行督查,其中重点督查内容有:

(一)应急管理部门。

1.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情况;2.是否按要求传达至辖区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附:分级监管企业名录);3.是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4.是否按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附:执法检查工作台账、“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等)。

(二)生产经营单位。

1.安排部署情况;2.对照重点任务和整治内容、“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情况(附:自查自改工作台账,包含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等);3.建立健全“三项岗位人员”证件信息台账、所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台账情况;4.培训计划、持证情况、培训档案等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三)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

1.安排部署情况;2.从2019年1月以来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自查自改情况(附:自查自改工作台账,包含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等);3.基本条件、培训情况、档案管理、秩序规范等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以上事项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三、督查方式

省厅督查组共分两组,由教育训练处带队,抽调地市业务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督查组人员及分组另发通知)。每组对各市的督查范围应至少包括1个县级应急管理部门、2个培训机构、2个考试机构或考试点、3个生产经营单位。借鉴“双随机”监管模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分批次分阶段不间断进行督查;对未覆盖到的地市,省厅将通过调阅资料、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两个专项”工作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尤其是要严格按照“两个专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自身职责和任务分工,及时查缺补漏,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三级联动”,有效形成合力。在省厅督查的基础上,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两个专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并按要求做好对辖区内所有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等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的内设机构要与其他有关安全监管的内设机构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将“两个专项”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检查合力,确保全省“两个专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各级各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建立台账、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确保工作落实规范化、精细化。特别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本级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文件通知到位、进度掌握到位、整改督促到位。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请于3月5日前将安全培训执法检查情况(见附件1)上报省厅。同时,按照“两个专项”工作有关要求,于3月20日前,至少先报送一个典型执法案例。

(四)坚持定期调度,强力推动落实。为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确保“两个专项”工作取得实效,省厅将建立“两个专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请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于每月7日前将“两个专项”推进落实情况(见附件2、3)上报省厅。省厅将对各地“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并对推进落实有力、工作成效显著的,通过公众号、工作动态等载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联 系 人:刘  冬  

联系电话:0351-6819722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2号楼0906室

电子邮箱:sxyjjyxl@163.com(山西应急教育训练首字母)

内容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