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从四个方面强化煤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23-04-06 14:1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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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煤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针对辖区内煤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七处制定四项措施,强化监测预警系统使用管理。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辖区煤矿高度重视监测预警系统使用管理,树立“断线就是隐患”的理念,全面强化系统运维管理和问题响应处置,细化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突出煤矿上级公司管理督促煤矿用好、管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主体地位,确保系统维护及时、信息反馈及时、问题处置及时,保障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二是强化常态化监测预警。每天安排监察员开展远程监察,及时动态掌握辖区煤矿监测预警系统的联网运行以及超限、断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点对点向煤矿发出预警提示,督促煤矿开展问题排查和系统维护。
三是强化执法监察和宣传。对连续发生超限、断线等情况的煤矿,对其进行专门执法监察,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作业的情况。大力宣传对存在人为关闭、破坏监测预警系统,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综合采取追责处理处罚等措施,直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强化问题处置。要求辖区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系统各类故障,凡出现系统超限、断线等情况的煤矿,必须及时向矿山监察机构报告,同时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下一步,监察执法七处将继续督促辖区煤矿做好各信息系统使用维护工作,并依托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加大远程监察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隐患排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