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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要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04 10:29:58  浏览次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矿山企业: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省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推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三、活动时间

2024年6月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全省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黑色三分钟 生死一瞬间》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各单位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和演练。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确保矿井安全出口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要充分认识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应急疏散演练、线上避灾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等活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要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矿山重大安全隐患,形成争做矿山安全吹哨人的氛围。各监察执法处要结合监察执法计划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从严纠治矿井安全出口不畅、避灾路线标识不清、从业人员自救逃生能力不足等问题,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对重点煤矿企业开展集中监察执法活动。由局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集中监察执法小组,对今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重大隐患屡查屡犯、瓦斯超限居高不下等重点煤矿及其主体企业开展集中监察执法。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硬措施》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情况;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行法定职责、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情况;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顶板管理强装备、“无监控不作业”“电子围栏”安设、煤仓安全管理、事故警示教育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集中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隐患,要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四)持续举办好“矿长履职能力提升大讲堂”。旗帜鲜明鼓励先进、树立标杆,选取安全生产管理好、采掘技术先进、灾害治理到位、智能化建设推进靠前、安全生产周期长的煤矿矿长,持续举办好“矿长履职能力提升大讲堂”,通过经验交流、集中宣讲等,教育引导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定责任,带动全省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鼓励矿山企业本着自主自愿原则,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工人报》《煤炭专刊》以及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专栏,展示矿井安全管理新成效、灾害治理新技术、智能化建设新进展、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开展矿山安全宣教活动。制作和展播矿山安全监察员形象宣传片《守护》,展示监察员践行“两个至上”,扎实履职尽责的良好形象;制作普法教育短视频,以近年来发生的煤矿典型事故为素材,以案讲法,以案释法,深入解析《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继续制作类比事故说规程、事故征兆及紧急避险等矿山安全科普片,采用视频或动漫等方式,围绕机械伤害等事故,深入解析《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援规程》,围绕灾害讲事故征兆;在山西局网站、“矿安山西”微信公众号、山西煤矿安全宣教及科普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各类信息;山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举办一次全省矿山安全宣教志愿者公益培训,以点带面,充分发挥166名矿山安全宣教志愿者作用,增强企业安全发展内生动力,夯实矿山安全法治基层基础;鼓励矿山安全宣教志愿者开展线上直播活动。各驻地监察执法处要积极推动矿山安全宣教志愿者在本辖区矿山开展公益宣讲,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六)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观摩点评活动。局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部分办矿主体、生产建设矿山、矿山救护队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指导开展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处置、预案启动、指挥响应、抢险救援、协作联动、支持保障等应急演练事项,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各监察执法处要结合监察执法计划,强化应急救援方面的检查,重点检查矿山专兼职救护队组建、人员配备及培训情况、救援装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配备及矿山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演练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进一步提升矿山应急救援能力。救援指挥中心要加强《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的宣贯,指导督促矿山救护队提高标准,进一步规范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

(七)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走进矿山。各单位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组织指导矿山企业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矿山从业人员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广泛发动企业安全员、安全志愿者重点宣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相关科普知识;矿山企业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工作,针对地面“三堂一舍”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避险逃生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熟知避险逃生路线。通过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八)协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局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山西省安委办在太原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各驻地监察执法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参加驻地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局领导及有关部门在活动当天深入太钢集团尖山铁矿组织开展“安全宣讲下基层”活动,延伸安全宣传触角,强化宣传效果。各活动现场要面向社会公众和矿山从业人员,集中宣传矿山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要做好宣传咨询与服务,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矿山安全科普资料,回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矿山安全生产问题,通过印发彩页、制作展板、张贴标语、现场解读等方式,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明确具体负责人员,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突出工作实效。各单位(部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矿工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咨询、安全专题讲座、事故警示教育、线上宣教等活动,用好宣传资料,进一步推动矿山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同时,要严厉打击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矿山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报送。请各监察执法处、有关事业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部门)活动联络员(附件1),7月1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局办公室(联系人:李秉宸15536065918,电子邮箱:245735323@qq.com),活动开展活动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请各监察执法处将本通知下发至辖区各矿山主体企业及所属正常生产建设矿山。

内容来源: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网站